《诗经》中的每一首诗都堪称经典,并且几乎每一首诗在某一个题材,或是某一个方面都对后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。今天要说的这首诗,或者这个故事也同样如此。这是一个关于婚礼的故事。《诗经》里婚礼题材的诗篇有不少,但每一首都在某一个方面有所侧重。《桃夭》说的是婚礼,侧重的是对新娘与新郎的祝福;《鹊巢》说的是婚礼,侧重的是对婚礼排场的赞叹;《绸缪》说的是婚礼,侧重的是新娘与新郎终成眷属的美好爱情。而今天说的这首诗也是说的是一场婚礼,但之所以说这是《诗经》里最甜美的爱情,或者说是最甜蜜的婚礼,就是因为这首诗和上面说的婚礼是那么的不一样。国风·齐风·著俟我于著乎而,充耳以素乎而,尚之以琼华乎而。俟我于庭乎而,充耳以青乎而,尚之以琼莹乎而。俟我于堂乎而,充耳以黄乎而,尚之以琼英乎而。是不是第一眼就看出这首诗与以往诗篇的大不相同了?是不是第一眼就坚信自己几分钟之内就可以把这首诗记住了?就是这么神奇,这首诗讲述的是一场婚礼,一场仪礼已经进行多半的婚礼。按照《仪礼》之《士昏礼》,新郎家已是完成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这五项工程,今日来到六礼的最后一项——亲迎。所谓“亲迎”,是新郎亲到新娘家,完成揖让升堂,拜雁仪式之后,新娘的父亲牵着新娘出来,把她亲手交到新郎手中——这算是完成了一项郑重的仪式,将照料新娘的重任移交到新郎的手中。新郎带着新娘出门,让她坐上迎亲的婚车,此时新郎要坐在前头,亲自驾驭婚车。等到车轮转满三转之后,新郎下车,再将驾车的任务转交给驾车人。新郎这时要驾马先回,而后一直在门前等候。待到新娘来到,新郎再牵着新娘进入家中。这算是完成了一整个亲迎的仪式。有趣的是,一般贵族门第这个仪式都是少不了的,如果不亲迎的话,新郎还必须得三个月后去拜见舅姑。婚礼当晚,新郎新娘“共牢而食,合卺而酳”,两人合一份食物为“共牢”;一个瓢破为二,两人各用一半作酒器为“合卺”,这就要夫妇二人合体而同尊卑了。是不是感到很疑惑?为什么要说这么多婚礼的仪礼?莫非在凑字数?不不不,我们先来看一下整个亲迎的流程,然后再读这首诗,就能明白这首诗所描述的到底发生在哪一个环节。现在来看看我们作为新娘的女诗人在说些什么:我的那个他啊,就在屏风边等我,充耳系着白丝线,配的那块美玉好漂亮。充耳为古时人们冠帽两侧丝带系佩玉而谓之。后面两章意思基本也是一样,只不过,每一句都换了一个字罢了。总归女诗人想表达的就是:我要嫁给那个人啦,他就在那等我,他今天好帅,我好开心!现在可以知道,新娘所唱的歌,是在亲迎的过程进行到哪一个阶段之时了吧?很显然,这是新郎到达女子家中,开始进行揖让升堂以及拜雁仪式之时。很多诗评者认为这首诗是在女孩到达新郎家之后所作的诗,我完全不敢苟同。我们可以这样想,如果是到了新郎家中之后,那些仪式都已举办完成,新郎都已从岳父手中牵出新娘,又送她上车,又御车三转,再车马劳顿到新郎家中,如此种种,新娘可还会有这般激动?还会有对新郎的充耳玉饰这般的评价?不该是初见时的感触最为强烈吗?还是回到这首诗。我们可以想象这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女孩,而新郎又是多么的英俊帅气。我们也可以想象女孩是多么的希望可以早一点和心爱的人手牵着手,从此相守到老。这样的一首诗,简直就是《诗经》中女孩秀恩爱的极致——另一篇秀恩爱到极致的诗人是位男子,她把最甜美的爱情呈现到我们面前,又把自己今天这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所发生的呈现到我们面前,为的只是告诉我们,她有多么开心。女诗人用了3章来讲述她的婚礼,和她最甜美的爱情。3章9句,章章用赋,句句用韵,而且每一句都用强烈的双语气词“乎而”收句,这比之我们之前在《诗经》中见到的,绝大多数感叹用“矣”、“兮”,很明显要欢快到不止一点。而全诗总计3章,每一章的每一句都只换1个字,却换来体现女诗人层层递进的开心激动的感受。特别是第1章第1句用“著”,再到第2章用“庭”,再到第3章用“堂”,这一切都在很明确地表示新郎在将仪式一步步完成,最后就将迎接女诗人了!我们可爱的女诗人,在这整首诗中连新郎的一个代称都不用——她似乎就是肯定,你一定能读懂她要说的那个人是谁!却不吝笔墨,接连使用与《诗经》中其他诗篇大相径庭的双语气词;为了让我们知道她的爱情有多甜美,她一下就用去了9个!想了解更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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