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创文/董元奔(江苏宿迁)
何彼襛矣,唐棣之华!曷不肃雝?王姬之车。
何彼襛矣,华如桃李!平王之孙,齐侯之子。
其钓维何?维丝伊缗。齐侯之子,平王之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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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,新娘子多么艳丽呀
像那棠棣之花
哇,簇拥新娘子的车队多么肃穆呀
原来是王室女子出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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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,新娘子多么艳丽呀
像李花更像桃花
据说新娘子是庄王的女儿
新郎官是大名鼎鼎的齐桓公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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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知道钓鱼用的钓丝是怎么做成的吗
据说是两股丝线合成的
就像这一对新人的天作之合呀
哪一对新人呢
齐桓公和庄王的女儿呀
不对,是齐桓公和他的新娘子呀
《召南·何彼襛矣》这首诗自古争议很多,特别是对于“平王之孙”和“齐侯之子”的理解。根据历史记载,齐国诸侯或其子娶周王室公主的是齐桓公,时间是周庄王十四年(公元前),这一年齐桓公刚继位两年。周庄王是周平王的曾孙,其女儿就是周平王的玄孙了,古今论者纠结“平王之孙”,其实古文中常常把玄孙、曾孙简称(或叫做泛称)为孙。由于齐桓公刚刚继位不久,其霸业尚未成,人们对于齐国的认识还处于老诸侯齐襄公(公元前-公元前年在位)时期,所以会说“齐侯之子”。
这首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,就是第二节的“平王之孙,齐侯之子”到第三节时变为“齐侯之子,平王之孙”。我认为,顺序的颠倒符合孔子的礼的学说规矩。第二节中,新娘子还在被迎娶的路上,新娘子的身份仍然是周王室的公主,其尊贵性超过齐桓公;第三节中,新娘子已经到了齐桓公府上,这时候她的身份不再是周王室的公主,而是齐桓公的妻子了,身份则低于齐桓公,所以得先说齐桓公后说新娘子了。
我的译诗就结合了以上这两方面的考虑。
(编辑:董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