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瓜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。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。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。《诗经·国风·卫风·木瓜》这首先秦古诗是现在传诵最广的《诗经》名篇之一。从字面意思来看,就是说你给了我一个什么,我回报你一个什么。这好像说的是礼尚往来的事。但是如果说你给了我一个果子,我就回报你一块美玉,这就不是“礼尚往来”了,因为两者的价值差距实在太大了!所以紧跟着说“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。”而且连说三遍!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嘛!怎么才能“永以为好”呢?回赠的一定要比接受的东西贵重很多才能体现我的感情吗?这首诗中的“木瓜”“琼琚”可能只是象征性的含义而不是指代具体事物。你先给我的可能只是一个果子,也可能是比果子贵重很多东西,即便只是一个果子,这东西对我来说也是意义非凡!比如雪中送炭!比如千里送鹅毛!比如沙漠中的一杯水!它体现的是你对我的感情,那么回赠的时候我会比较东西的价值吗?贵重如“琼琚”可以给,甚至生命也可以给!也可能没有这么宝贵的东西,但是只要你需要,只要我有,我都可以给你!只有这样的感情才能“永以为好”!就是这么一首流传很广!知名度很高!语句简单整齐的诗,按照张树波《国风集说》计算,对其宗旨的解说竟然有七种!现在人们一般认为这是一首描写男女爱情的诗歌。宋代朱熹《诗集传》:“言人有赠我以微物,我当报之以重宝,而犹未足以为报也,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。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,如《静女》之类。”到了现代人们更明确提出这首诗歌是一首描写男女之间爱情的诗歌,而且写诗的人是一位年轻男子。其他解读也是有理有据,我们来了解一下。清代姚际恒《诗经通论》:“以(之)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行,何须定是男女耶!”有道理啊!诗歌本身只说相互馈赠,情比金坚,可没有说此情就是男女之情,兄弟之情就不可以吗?看看古人写的两个男人之间的赠别诗、怀人诗,那感情比男女之情还要深刻!为什么《木瓜》就不能用在两个有着过命交情的男人之间呢?陈乔枞《鲁诗遗说考》“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”。个人不太赞成这种说法,在古代君臣父子属于一种上下位的关系!类似于归属的关系!臣下所有的一切都是王给予的,臣下给王东西能说“赠”吗?那不是“贡”吗?汉代《毛诗序》:“《木瓜》,美齐桓公也。卫国有狄人之败,出处于漕,齐桓公救而封之,遗之车马器物焉。卫人思之,欲厚报之,而作是诗也。”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(《诗缉》)等人支撑,在清代有魏源(《诗古微》)等人支撑。《东周列国志》中也是这么说的。我本人比较赞同这种说法。当时卫国几乎灭国,是齐桓公号召诸侯帮卫国赶跑了敌人,还出人出钱帮卫国筑造宫殿城池。这种救人于水火的恩情可谓大于天!但是从金钱的角度说筑造城池花费并不大,当然你不能从老百姓的角度看问题,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奋斗才能盖一座房子,但是对于国家,建造房屋城墙是最基本的。这种赠予该怎么回报?用等价物行吗?当然不行!而是只要你需要,只要我有,都可以给你!两者的关系也比较吻合,齐卫不是君臣关系。齐桓公虽是霸主,在名义上齐卫是平等关系,可以用你给我什么东西,我回报你什么东西这样的说法。齐国所赠虽然并不值钱但对卫国来说却是恩同再造!无论回报什么都不能报答这份恩情。所以说“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”。但是在现代的文学环境下“木瓜”作为文学意象更多的是象征“爱人定情坚于金玉”,其次是“友人馈赠礼轻情重”,其他的并不常见。这是为什么呢?文学作品,特别是诗歌,表达爱情的总是容易被人称颂。这也是人们对美好爱情的向往!以至于人们更愿意从爱情的角度解读古代诗歌。本文由张三说说诗词原创!欢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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