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康熙年间,发动了一场残酷的“文字狱”。多人被处斩流放。规模之大、处刑之重令人发指。真是天子一怒,让人心惊胆战。
一、庄廷珑案。
清朝学者庄廷珑是个盲人,很想写一部史书。但是苦于手头上没有较为完备的参考资料。当他得知邻居家藏有一本明朝大学士朱国桢撰写的明史手稿,就买过来作为参照。
庄廷珑以《明书》作为自己著作的书名。该书不承认清朝的正统,书中所列史实和观点,大部分都是清朝统治者十分忌讳的。成书之后,还印制了一批,但也只是少数人得到。
庄廷珑死后多年,他写的这本《明书》还是被人告发了。朝廷震怒,庄廷珑的尸首被人从棺木中挖出焚烧。庄廷珑的父亲和弟弟被株连杀害,为《明书》做序的李令哲和他的四个儿子,也一起被杀。就连刻印书稿及印刷工、卖书的人,70多人被杀,多人被流放边疆。
二、戴名世案。
翰林院编修官戴名世自己出了一本书,书名为《南山集》。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,戴名世在书中引用了明末的抗清斗争的资料。
此事被人告发,戴名世被判凌迟处死。后来再审,改为处斩。而戴名世所引用书籍的作者方孝标也被株连。
而方孝标已死多年,还是被开棺毁尸。戴名世和方孝标各株连两族,被杀害、入狱和流放的有多人。
三、查嗣庭案。
私雍正年间,礼部侍郎查嗣庭被朝廷任命为江西主考官。查嗣庭为了好好表现,认为考试题目既要出的妙,又能侧面恭维皇帝。所以对题目很是上心。他引用《诗经》中“雍民所止”为题,意思是皇帝贤德、无人能比,是老百姓学习的榜样。
正当他得意洋洋时,有人告发了他。认为“雍民所止”不妥。“雍”指的是雍正,“止”是雍正的正字去掉上面一横。言外之意是要削掉雍正的脑袋,妥妥的有煽动造反之嫌疑。
这还了得,雍正大怒,立刻把查嗣庭投入大狱。后来,查嗣庭在狱中被害死。即便这样,尸体也被砍掉脑袋。查嗣庭的家人、朋友和学生,很多人受到株连。
四、徐骏案。
雍正时期,翰林院翰林徐骏,在给皇帝的奏章中,把陛下的陛字,误写成了狴字。一字之差,谬误千里,徐骏立马被革职。
后来,又有人找他的麻烦。认为在他写的一首诗中“清风不识字,何必乱翻书”两句,是对朝廷的诽谤。随后,徐骏被处死。
清朝的文字狱,残害了一大批知识分子。在这场旷日持久的风暴中,也发生一些可笑的故事。
比如,山西的王尔扬为李范写墓志铭,在“考”字前加了一个“皇”字。被人告发,认为他竟然把皇帝的皇字刻在墓志铭上,对皇上不敬。消息传到乾隆耳朵里,乾隆竟然笑了。原来,“皇考”是对亡父的尊称,跟皇帝没一点关系,在历代书籍和相关碑文里都有使用。
清朝的文字狱,是对知识分子的严重迫害,禁锢了他们的思想,在皇权的威慑下,小心翼翼,生怕说错一个字,招来杀身之祸。很多人在不敢再用文字纸张交流,以免留下祸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