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一篇诗经解读及我个人见解江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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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江有汜》是《诗经》里《国风·召南》里的一篇,作成于先秦,作者已不可考,全诗如下:江有汜,之子归,不我以。不我以,其后也悔。江有渚,之子归,不我与。不我与,其后也处。江有沱,之子归,不我过。不我过,其啸也歌。第一章江有汜,之子归,不我以。不我以,其后也悔。江,即长江。汜,《说文》记载“汜,水别复入水也。从水,巳声”。指由干流分出又汇合到干流的水。归,指嫁的意思。女嫁曰于归,男婚曰完娶。不我以,解释为不带着我或者不和我。第二章江有渚,之子归,不我与。不我与,其后也处。渚,“水中小洲曰渚,洲旁小水亦称渚”。指水中的小洲或者小块陆地。不我与,指不和我团聚或者不和我相聚。处,诗里指忧愁或忧思。第三章江有沱,之子归,不我过。不我过,其啸也歌。沱,即沱江,长江的支流。不我过,指不再来。啸,泛指发出长而尖厉的声音。我对这篇《江有汜》全诗的解释:江水奔腾汹涌流出又流回,我爱的人娶了别人,从此不再和我相随。不和我相随,终有一天你会后悔。江水中的小洲,我爱的人娶了别人,从此不再和我团聚。不和我团聚,终有一天你会忧思满腹。沱江啊,我爱的人娶了别人,从此不再来我这里。不来我这里,你将来就算狂歌当哭又有何意义。我对这篇《江有汜》的一些个人见解:《江有汜》是一篇描写被心爱之人所抛弃发泄心中不满的诗歌。女子的心爱之人是一个薄情郎,有了新欢,抛弃了女子,女子独自在江边发出感叹。第一章的“不我以”、第二章的“不我与”、第三章的“不我过”处处表现出了女子的伤心欲绝。而每一章最后的“其后也悔”、“其后也处”、“其啸也歌”即表现出了女子希望薄情郎将来会受到的感情上的自我惩罚,也表现出了女子对于男子的一片深情,闻一多《诗经通义》中有“啸歌者,即号哭。谓哭而有言,其言又有节调也”之句。恐怕女子心中仍然盼望男子在以后知道后悔后仍然能回到她的身边,这十二个字也表现了女子的期盼。也许,女子所爱的薄情郎并没有任何心理上的负担和后悔之意,也许薄情郎真能如女子所想,将来的某天后悔自己当初抛弃女子的行为又回到了女子身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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