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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学者考证,“诗三百篇”均系乐歌,为乐官所掌管,供统治阶级宴享娱乐之用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记载:
“吴公子札来聘,请观于周乐,使工为之歌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、《邯》、《廊》、《卫》、《王》、《郑》、《齐》、《幽》、《秦》、《魏》、《唐》、《陈》、《部》、《小雅》、《大雅》、《颂》”。
这里所说的周乐,几乎与今本《诗经》没有多少差别(只有《鲁颂》、《商颂》不在内),这些诗是鲁国乐工所歌,而称做“周乐”,由此看来,《诗经》的编订者无疑应是周王朝的乐官了。
周王朝的乐官是怎样得到这些诗歌的呢?其来源大约有四:
(一)王朝的贵族为了充实乐章,用以祭祀先祖或夸耀功业,制作诗歌,送交乐官,“比其音律”。《周颂》里有些诗便是出于这个来源。
(二)王朝掌管音乐的官员为了给统治者服务,“观察民隐”以“补察其政”,留心搜采流传在民间的或出于士大夫之手的诗歌。《小雅》、《大雅》及《王风》里有些诗篇当出于这个来源。
(三)诸侯各有乐官,掌管本国的乐歌,诸侯为了表示尊重王朝,派人把乐歌献给王朝。《王风》外的十四国风及《鲁颂》有些诗,便出于这个来源。
(四)周王朝司乐太师所保存的商王朝的祭歌和乐歌。《商颂》里应该有些诗来源于此。《国语·鲁语》说:“昔正考父校(校理)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……”便表明了《商颂》乃是周太师所保留的商王朝的旧物。
通过以上几个来源,周王朝的乐官掌管了大量的诗歌,经过他们的编辑,才有了《诗经》这部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。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说:
“古者,《诗》三千余篇,及至孔子,去其重,取可施于礼义,上采契、后稷,中述殷、周之盛,至幽、厉之缺”。
这个起于司马迁的“孔子删诗”之说,已为今日多数学者所不取。不过,孔子确曾做过一番正乐的工作,并把《诗经》作为教育弟子的课本。这一点有他的自述为证:“吾自卫返鲁,然后乐正,雅颂各得其所”。(《论语·子罕》)
《诗经》在编排上分《风》、《雅》、《颂》三类。《风》、《雅》、《颂》都是一种音乐上的分类,由音乐而得名。《风》是乐曲的通名,为地方乐调。但十五《国风》,又有各国不同的曲调。《左传·成公九年》引范文子言:“乐操土风”。“土风”就是本乡本土曲调。作为乐曲的《风》,其内容和形式,一般又是风土、风俗的反映。乐曲称“风”,与风土、风俗之风确乎也有联系。所以说,《卫风》就是卫国的乐曲,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卫国的风俗;《齐风》则是齐国的乐曲,必然也表现出齐地的风俗。其它亦然。
《雅》有《小雅》、《大雅》,合称二《雅》,是贵族宴饮或朝廷演奏的音乐,基本上都是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域—“王畿”的诗歌。某些学者指出,“雅”即“夏”的同音假借字,西周王能的诗歌之所以称为“雅”,是因为这个地方原系夏人故地,而“夏”字“雅”字古同音,人们便常用“雅”字来代替“夏”字。《小雅》、《大雅》,就是《小夏》、《大夏》,此有《墨子·天志下》引《诗经》《大雅》作《大夏》为证。西周王畿的诗所以称为“雅”者,原本于“夏”,以地得名,也如同十五《国风》各以国名作区分一样。以“雅”为“夏”,这同训“雅”为“正”,以“雅音”为“正声”的说法也并无矛盾。因为“周室西都,当以西都音为正”(刘宝楠《论语正义》),“雅声”也就是夏地曲调、西周京能地方的乐曲。
《颂》有《商颂》、《周颂》、《鲁颂》,合称三颂,是用于宗庙祭祀的乐歌。这类诗所以称“颂”,有歌颂、赞美之意。近代学者根据《颂》诗的某些特点,指出它是以大钟伴奏,声调缓慢,以造成一种庄严、肃穆、安静、和谐的气象。大钟在古代叫做“铺”,而“铺”与“颂”二字,在古代又可以通假。这样,对《颂》诗的解释,就比较圆通、准确了。《诗经》曾经秦火,秦始皇时,禁止习诵。西汉时期,文化复廷,传《诗经》者有四家:鲁人申培所传的通称“鲁诗”,齐人键固所传的通称“齐诗”,燕人韩婴所传的通称“韩诗”,鲁人毛亨所传的通称“毛诗”。鲁、齐、韩的传本经文系用汉代通行的隶书写成,称作“今文诗”。毛诗的传本经文原以先秦古文写成,称作“古文诗”。鲁、齐、韩三家“今文诗”已亡佚(只存《韩诗外传》),现在《诗经》只有毛享所传的一种本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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